惠水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
2019年03月14日 00:00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,促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。在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,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,落实日常工作,加强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和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
(一)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
组长:唐冰、罗朝勇、陈美
副组长:曾凡敏、冯涛、陈华武、谢家宁、王翼、黄风锦
成员:魏贤、陈俊、邓秋雪、付雷
二、工作职责:
(一)组长工作职责
1、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各种规范标准,组织开展、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、规范标准的宣传活动。
2、加强领导,统一布局,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,管理和监督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。
(二)副组长
曾凡敏:认真做好“惠水县语言文字规范化迎检”评审的宣传、准备工作;上传下达上级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政策。
冯涛:负责严把学校公文、会议标语、宣传标语用字规范化。
陈华武: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汉字的活动。
谢家林: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,规范、制作、悬挂校园内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标语牌,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王翼:校园网站的用字规范及音频视频使用普通话。
黄风锦:负责组织对教职员工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督查;负责将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学督导、检查、评估内容。
(三)成员职责
魏贤: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制定、实施及总结,并做好资料的收集、归档;负责收集整理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中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材料并归档。
陈俊:加强教学管理,指导教师在教学中推行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。强化训练,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。
邓秋雪: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拟订、活动的开展和记录、档案资料的整理。
付雷:督促、检查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负责教学常规管理中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方面的检查、督促工作。
惠水中等职业学校
2019年3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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